世卫组织建议婴儿在6个月大时(180天)开始接受除母乳之外的补充食物。补充食物在6-8个月期间应每天喂2-3次,在9-11个月期间应增加到每天三次并有一顿营养丰富的小餐。在12-24个月期间,应给予三顿正餐,并可在正餐之间随意吃两顿额外的营养小餐。这些食物应当是适当的,也就是说应当提供足够的能量、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以满足儿童生长的营养需求。应当以安全的方式制备和喂给食物以便尽量减少污染的危险。喂养婴幼儿需要给予积极的照护和激发以便鼓励儿童进食。
从完全母乳喂养到充分利用家庭食物的过渡是一个非常脆弱的时期。在此时,许多婴儿发生营养不良,从而显著地造成世界范围内5岁以下儿童中很高的营养不良发生率。因此,至关重要的是婴儿必须获得适当、足够和安全的补充食物以便确保正确地从母乳喂养阶段过渡到充分利用家庭食物。
出处: 世界卫生组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