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科教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11年科教处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2011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1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将认真落实全区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大会的整体部署,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线,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科技创新和适宜技术推广、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养为重点,全面落实卫生科教工作各项任务。
1、组织制定下发“自治区卫生科教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
2、召开2011年度卫生科教管理工作研讨会;
3、继续实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
4、积极组织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卫生厅科研立项准备工作,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卫生科技奖项的申报和成果登记推荐工作;
5、努力促进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继续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准入管理和监督指导;
6、积极推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在全区范围内遴选至少10项先进、成熟、适宜的卫生科技成果进行推广;
7、完成卫生部确定的面向农村和基层“十年百项计划”适宜技术推广任务;
8、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备案工作;
9、以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强化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医学大专学历教育项目,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
10、深入开展并重点加强基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学科覆盖率、继教对象覆盖率和学分达标率,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医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术交流,繁荣学术园地,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学术气氛;
11、配合有关部门和处室,落实医改相关工作任务,做好中央补助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项目,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开展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12、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志•卫生篇》的编纂工作;
13、加强高中等医学院校专业设置评估指导和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管理,逐步规范毕业后医学教育的管理;
14、加强科普宣传,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