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2009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母婴保健法》、《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和《自治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十一五”规划》。大力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和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全面增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重点工作如下:
一、社区卫生
(一)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加大领导力度,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要认真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卫生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定点范围,并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效结合。
(二)召开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总结三年来全区社区卫生工作发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查找存在问题,部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促进社区卫生政策的落实,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卫生全面发展。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各地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实施以盟市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的建设任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执行好中央国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今年,全区要完成2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各地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落实土地和配套资金,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各地在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基础上,要有计划的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备经费,创造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工作条件。同时,要继续清理整顿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树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良好形象。
(四)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盟市所在地至少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两次考核,考核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与补助经费挂钩。要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服务要求和服务行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以健康为核心,深入家庭、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模式转变,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继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示范建设。要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努力建设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功能布局合理,设备设置齐全,规章制度完善的示范点。在去年的基础上,到年底每个盟市所在地都要再建成3-5个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加强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各地要继续加大力度普及和推广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继续举办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有计划的选派人员参加
(七)积极推进社区卫生运行机制。抓好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要加大力度建立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机制,积极推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负责制,推动医疗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加强社区用药管理。
二、妇幼卫生
(一)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深刻领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要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推动妇幼卫生工作上一个新的档次。要重视盟市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和建设,发挥盟市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旗县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技术服务和孕产妇保健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产科工作条件,严格操作规程,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产科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综合抢救技术水平。
(三)做好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自治区《加强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施办法》。提高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在落实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同时,采取五项新措施,带动全区妇幼保健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是统一全区《母子保健服务手册》,规范母子保健服务的基本内容、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农村牧区孕产妇保健服务网络的运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三是制定全区县乡两级产科技术服务、孕产妇保健服务、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运转、管理规范和工作制度;四是建立产科和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工作制度;五是探索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统筹使用的办法。
(四)做好妇幼卫生项目。继续实施“降消”项目,重点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水平。新扩展项目旗县要开展项目启动和社会动员宣传。各盟市要加大监督指导和专家驻县指导,切实落实人员进修任务,提高基层助产技术水平,强化妇幼保健管理。要继续做好生殖健康和生殖道感染防治项目、母子保健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认真落实项目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指导,推动项目工作开展。
(五)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认真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做好推广叶酸的发放、宣传、管理、指导使用等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认真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大力推动免费婚检健康宣传和咨询,加强婚检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婚检率。
(六)加强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培训。继续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要逐步开展乡级培训,扩大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覆盖率。全区分片开展产科技术培训工作,加大旗县产科技术人员和乡级产科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推进妇幼卫生适宜技术的进一步开展。
(七)认真做好年度妇幼信息统计工作。完成妇幼信息年报统计、年度孕产妇死亡评审分析报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出生缺陷监测报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网络直报统计、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报表、妇幼卫生监测报告和各项目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的年度报告。为加强依法统计报告,提高统计监测质量,继续实行签字制度和退回制度。要加强统计监测质量评价,完成统计人员培训,推动妇幼卫生信息统计规范管理。
三、健康促进与教育
(一)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结合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依托“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两个平台,加大公民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力度,深入开展全区城乡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能力和品牌建设。
(二)加强控烟履约工作和相关能力建设。认真实施《2007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监测项目管理方案》,完成重点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和健康素养监测任务,做好烟草控制干预。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三)开展基层健康教育。以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为重点,配合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等各项卫生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