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呼铁局、包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2006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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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6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职能,结合当前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成第二批盟市、旗县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全面推进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规范卫生执法、行政许可和技术服务行为,组织对监督机构执法监督行为进行稽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中编办文件以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能调整文件精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自治区社会公共卫生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1.根据自治区立法计划,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个体诊所管理办法》的审查上报和其他立法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
2.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行卫生行政执法系统内部的错案追究制度,开展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稽查工作。
3.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检查。
4.做好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5.筹备成立自治区卫生执法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卫生法制、卫生标准、卫生技术规范的咨询和制定工作。
二、卫生执法监督
(一)依法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依法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二)食品卫生
1.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的部署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工食堂和学校食堂的监管,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制定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各地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完成全区学校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同时,在餐饮业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对盟市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考核验收。同时,通过量化分级管理的大力宣传,扶持名优企业,引导大众消费。
4.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中,探索聘任编外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员的试点工作。
(三)职业卫生
1.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职业病防治经验,以点带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
2.做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检查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对已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认证。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工作。
3.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第485号)精神,组织监督检查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放射卫生的预防性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管理。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健康监护和医用辐射机构放射防护预防性审查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
4.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监管工作。
5.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法规标准的培训。
(四)医疗服务市场
1.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1)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日常医疗执法监督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加大监督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行医,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对公办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强化社会监督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3)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使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保证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目标得以实现,使医疗服务市场得到明显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做好群众举报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巩固对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管力度,严防非法采供血液行为重新抬头。
(五)学校卫生
1.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学生群体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2.做好自治区直管学校各项卫生监管职能的下放和交接工作
(六)环境卫生
1.组织开展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推行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集中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为重点,做好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卫生监督检查。
2.以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第495号)为重点,做好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工作。
3.继续做好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七)依法做好消毒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
依据2006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1.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职能,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领导,全面落实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的地区应当抓住机遇,加快改革步伐,要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自治区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根据国家新精神、新举措,调整优化自治区本级监督机构的设置,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引导并全力推进全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指导盟市、旗县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合理划分事权,完善执法监督运行机制,实施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保证各项卫生监督任务的全面落实。
2.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协调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装备的设备和条件,加强培训,使监督员真正做到会使用、会管理、会维护,提高执法效率和综合执法能力。做好第二批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实施效果,促进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装备条件等工作的同时,要大力抓好卫生监督机构内涵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将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的监督执法力量,认真履行职责,在全区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三是选派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到广东、浙江、山东、江苏等发达的省市异地交流学习。四是按照《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卫生部新修订的《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五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区已组建卫生监督机构的盟市、旗县的卫生监督员进行资质认证工作,把好监督员准入关。
4.完成自治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数据库平台建设,推进盟市旗县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的建设。
四、卫生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
1.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及全区各类卫生监督骨干的培训。举办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负责人。
2.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卫生监督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及其管理相对人开展卫生普法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做好《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
五、开展综合督导检查
2006年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综合督导检查。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督查内容包括: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体系建设情况;监督员统一着装、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执行情况等方面。
六、组织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的认证工作
强化检验机构的竞争意识,对卫生系统以外的有条件承担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的检验。
七、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控制措施,做好法律救济工作
1.依法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对造成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放射事故、公共场所危害公众健康事故等违法行为和场所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组织做好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p#副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