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内蒙古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允许卫生室市场化进药保障村医待遇促进嘎查村卫生室健康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新一轮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健全药品供应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进一步 推进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长期以来,我区嘎查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严格遵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管理,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均通过自治区药品交易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基本药物;嘎查村卫生室由苏木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有效保障药物供货渠道的合规性、安全性。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基层医疗机构基药与非基药使用金额比例。
二、落实措施
一是持续完善基本药物政策制度。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信厅、市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全面带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强药品配备与使用管理。坚持基本药物主体地位,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管理,使用金额应达到一定比例,医疗机构根据本机构诊疗范围和诊疗能力,合理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三是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承担慢性病定点诊疗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二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鼓励各地以盟市为单位,规范统一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鼓励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以医共体为单位建立“中心药房”,各基层成员单位用药统一调配,使牵头医院对下集医疗机构用药进行有效指导和帮扶,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四是加快嘎查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目前已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嘎查村卫生室4184个,其中2276个卫生室已实现直接结算,占比54.39%。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通过实地协调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落实,确保乡村医生能够及时获得补贴;二是加快乡村一体化建设进度,以医共体为单位进行药物管理与使用;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四是继续与医保局协同推进嘎查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按照“创造条件、优化流程、加强调度、应纳尽纳”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感谢贵单位对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