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80号提案的答复
赵松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护理行业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是改善护理服务的根本措施,我委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护士培训,提升护士队伍素质,提高临床服务能力,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一是推进护士培训基地建设。2007年,自治区启动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在全区设立了急诊急救、重症监护、手术室、糖尿病和肿瘤5个专业领域的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依托国家项目支持,按照《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组织开展相关5个专业领域的专科护士脱产集中培训考核。近年来,根据临床工作的需要,自治区又先后设立了新生儿、老年护理、精神卫生、血液净化、康复护理、传染病、蒙医等急需紧缺专业的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加强相关专业护士规范化培训。
二是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内卫医发〔2023〕26号),在全区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要求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执业安全等合法权益。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编制内外护士,做到同岗同薪同待遇。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落实护士岗位管理,按照“因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有序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利用每年“5· 12”护士节,向全社会宣传护理职业,树立我区护士的良好形象,提升护士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护士、爱护护士、重视护理”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和优化护理服务,积极协调编办、教育、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完善惠护政策,着力在增加护士编制、加强人才培养、加大财政投入、调整护理服务价格、提高护士薪酬待遇等方面创造有利的政策条件,有效保障护士权益,增加护理职业吸引力。
2024年7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