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56号提案的答复
李丽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提供政策保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
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新修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等要求,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和《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完善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截至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提高到40%以上,其中达到推荐标准的比例提高到10%以上。
二、健全医疗机构运行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印发了《关于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等方面制定12项措施。重点突出政府办医责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发放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向特殊岗位、关键岗位倾斜,绩效工资向业务骨干、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均出台了配套政策。
三、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2022年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我委共同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明确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政策。一是鼓励“县招乡用”专岗专用,在苏木乡镇卫生院连续聘用5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可通过
直接考察方式,聘用到“县招乡用”专项岗位。二是对履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通过直接面试、考察等方式组织专项招聘。三是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也可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从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赴高校进行招聘。四是创新旗县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通过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灵活招聘等改进招聘方式方法,解决基层医疗行业人才短缺问题。
下一步,自治区将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要求,以基层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大力支持边境基层医疗机构,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新基建等领域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