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繁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法治建设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动态调整优化事项与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标准化。一是依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优化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梳理优化本级内、外部权力事项,“减权放权”40项,优化流程53项,精简44个办理环节、取消23类办事要件,压减办理时限1539天,公布“两优”清单,有效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流程。二是统一和规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一事项依法核查,统一和规范了事项名称、类别、设定依据和实施机关四项基本要素。三是统一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及实施清单。梳理出97项业务办理项,逐项统一了受理、审核、决定、办结流程以及受理条件、审查要点、申请材料等26项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四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开展2022年版负面清单落实情况自查、清理,未发现违背制度规定情况。
(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一是健全并落实政务服务行为规范。全流程落实实施清单,即时进行审批操作培训,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二是完善并落实办事窗口服务制度规则。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工作人员轮岗制,综合窗口充分授权,落实同标准受理和限时办结制度,实现政务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三是规范并统一线上线下办事服务。统一办事指南和流程,在官网、蒙速办APP及办事窗口公布,实现多入口申请、一平台审批和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四是深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制定并落实实施细则,规范有序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告知承诺制”、诊所备案制等改革措施。
(三)优化办事流程和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可电子化16项证照全部推行电子证照,实现高频事项免证办、集成办。20项申请材料关联15类电子证照,实现线上调取、核验,纸质证照免提交;推行“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环节由22个减少到2个,审批时限由90日减少到7日,材料由24份减少到6份,跑动次数由6次减少到“最多跑一次”,累计签发2476359个电子证照。二是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跨区域办理”,实现“就近办”。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属地办理”,“医疗广告发布审查”等4项政务服务实现“跨省通办”,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实现“跨盟市办理”,14个查询类应用实现“掌上办”。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便办事服务。公布目录和办事细则,“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等2项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后补5项材料,“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容缺受理”。四是及时受理、按时反馈政务热线咨询、投诉。
(四)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全面自查清理,未发现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规定和做法。二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完成涉及市场经营主体政策措施在内的8件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和25份合同的公平竞争双重审查。三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制度和机制安排,全面完成自治区、盟市两级存在7个问题的整改提升。
二、研究推进地方立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一)聚焦人民健康福祉,积极研究推进地方立法。深入调研和评估,履行法制审核、协调论证等法定程序,提交修改建议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中医药条例》,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了母婴保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度。广泛征集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制定《出生缺陷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改《地方病防治条例》《爱国卫生条例》《实施献血法办法》5项立法建议项目,全部纳入自治区2023—2027年立法规划。
(二)盯住程序和内容合法性,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一是落实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环节,把住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关;提交集体审议环节,把住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关;发文核稿环节,把住集体审议程序关,确保年内制发全部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内容合法。二是落实“三统一”管理制度。全部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三是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经清理、评估,代自治区政府、政府办公厅起草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废止3件。
三、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制度,有效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依法决策意识不断强化。党组集体审议重大决策会议,安排法制机构列席,汇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性、公平性以及法律顾问审核情况,程序、内容不合法的一律不予审议、决策。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完善党组和委员会两个工作规则,实化细化决策事项范围、程序、责任和要求,拟定重大决策目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核发现未履行法定程序,内容违法的,一律退回补正;未进行合法性审核,一律不予提交集体审议;未经集体审议,一律不予印发。年度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及本机关制发4件重大决策全部履行五个必经程序。
(三)落实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度。每项决策明确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完成时间和标准要求。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实施重点领域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多个部门,开展学校等机构、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治理。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以及各类违法违规执业、医疗诈骗、虚假广告等医疗乱象专项督查。
(二)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向社会公示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流程和指南,完整规范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普遍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时、规范、完整;基本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明确,应审尽审。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3人,组织24人参加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现65人具备执法资格,录入自治区执法监督平台。三是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履行法定程序,编制公布2018年-2021年新制修订6部法律法规设定的28项卫生健康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四是动态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编制了执法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结合实际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拟定年度卫生健康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各执法机构任务,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运用说理式执法、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寓普法于执法过程,以案释法,提升说服教育实效。编制行政执法案例分析,寓以案释法于执法指导,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五、优化完善应对制度措施,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一)及时调整优化并落实新冠肺炎应对措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细化调整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等方案、预案,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政策体系。
(二)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自治区本级累计培训行政管理和业务人员300余人次。分级分类开展现场和视频培训、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各地累计开展排查培训演练1.4万余次,开展社区、重点场所防控演练3700余次。
六、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疗安全稳定
(一)落实行政裁决和复议制度。法定行政裁决事项1项,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名称管理规定,未收到有关裁决申请。配合自治区行政复议机关开展复议事项调查,全面、准确予以答复1件。
(二)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综治、卫生、公安等多部门合作创建“平安医院”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工作机制,加强医院警务室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患者依法维权。
(三)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本机关年度应诉3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认真履行生效裁判。
七、落实监督制约要求,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落实监督制约制度。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年度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05件,未收到监察和司法意见书。接受群众监督、信访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推行月调度、通报和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制度,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本机关重点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细化评查标准,评查58卷行政执法案卷,评出优秀案卷18卷,通过微信视频点对点进行案卷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指导改进。印发通知,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应用法治政府智能一体化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促进行政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
(四)全面落实澳门赌场网站。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公开发布信息15805条、信息公开目录3028条,政务动态更新12729条,发布疫情信息346期。规范落实受理与办理流程,年度依法依标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
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落实数据共享机制,在政务数据资源平台挂载政务信息36条,直接关联政务数据资源36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完成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并与国家数据对接,发挥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跨省协查等6项监测管理功能,产生涉疫数据近40亿条,各地各级1500余个“账号”通过平台开展疫情管理。
九、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二是将法治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7项重点任务纳入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要点,召开全区会议同部署。三是党组听取法治建设与“放管服”改革、“两优”专项行动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工作,审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和“两优”清单。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实施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部署、实施、监督、协调责任制度。二是建立2022年卫生健康法治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实化任务、措施、实施主体,推行推进立法、规范执法、深化普法、优化营商环境等1+N”任务清单制度。三是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每周集中办公制度,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组织责任人集中办公16次,研究解决问题,规范操作,专题培训,落实任务。四是15项重点工作指标纳入人民健康工作绩效考核,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人民健康工作同考核同推进。五是向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年度述法报告,向自治区政府和澳门赌场网站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立法等有关法治线上培训、视频培训、现场培训。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析、政务服务等法治专题培训,现场和线上培训333人次;本机关法治工作负责人专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宣讲宪法2次。三是法制机构配备3人,应急、医政医管、监督等机构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作人员,1人聘为自治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和实施主体,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开展法治学习宣传。一是“两微一端”刊载267期宣传稿,发布1000余条信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及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新闻发布、短视频、微信发布等方式,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广泛深入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和措施,以及宪法等法律规定的公民防治传染病的权利义务。三是组织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疾控中心走进呼和浩特市金地广场,举办常见传染病预防、急救知识等专题讲座,向居民解读《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培训。四是各级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志愿者下沉社区、小区、家庭,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结合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普及生活卫生知识,弘扬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健康法治文化。五是组织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庭审3次,坚持“以案释法”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以及自治区工作部署,深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加快完善本领域实施法律制度体系,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开展问题导向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持续巩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