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目标、总抓手。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2.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加强新兴领域立法
·加强涉外领域立法
·科学推进法典化进程
3.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健全全民守法的激励约束机制
4. 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建设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
5. 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
·加强科技和信息保障
6.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健全党的组织法规制度
·健全党的领导法规制度
·健全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
·健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
·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