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论述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责任,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强调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明确了政治要求、确立了行为准则。
1.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党的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
·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起着以上率下的作用
2.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3.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强化规则思维
·必须重程序,强化程序思维
·必须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公平思维
·必须保护人民权益,强化人权保障思维
·必须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思维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4. 用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法治之下,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