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解读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自治区爱国卫生专家队伍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9月20日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举办2022年全区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培训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萨仁其木格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萨仁其木格指出,此次举办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培训班,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适应爱国卫生运动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国家卫生城镇新标准的解读和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创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助力健康内蒙古建设。萨仁其木格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凝聚思想共识,清醒认识卫生城镇创建基本形势;二是要明晰历史方位,深刻理解卫生城镇创建重大意义;三是要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卫生城镇创建质量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长效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四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落地落实。
2021年全国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修订了原《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和相关标准,并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培训邀请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专家对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流程、要点及考评细则进行系统讲解,并对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标准释义作详细解读。专家就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实施细则及线上评估、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和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有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各盟市、各旗县市区爱卫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各盟市推荐的自治区爱国卫生评审专家库中相关领域专家,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推荐的全国爱国卫生评审专家、暗访专家等。
供稿人:杨丽芳 审核: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