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全区2023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评审培训班在呼和浩特举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自治区爱卫办主任萨仁其木格出席并讲话,自治区爱卫办副主任、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飞主持培训班。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把握新形势、立足新背景、适应新要求,及时跟进、迅速落实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新标准和新办法,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水平,提高卫生创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和全区爱国卫生业务骨干工作能力。
萨仁其木格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地爱卫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爱国卫生已经成为一项群众基础深、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显著的活动,有效带动了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改善,提升了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萨仁其木格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的“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对爱国卫生运动作出的“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理解创卫工作是科学防控疫病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对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具有重要意义。
萨仁其木格要求,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新的标准和要求,按照新版办法和标准的要求,扎实做好本地区的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创建工作质量。一是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地要以国家卫生城镇新标准落地为契机,提高工作能力,加强爱国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创卫工作的精细管理能力,高质量开展新一周期卫生城镇创建。二是完善长效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创建工作不停步,城市管理不滑坡;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原则,既要抓好集中创建,更要抓好长效管理;进一步负起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新申报城镇的审核推荐和复审城镇的自查复查,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卫生旗县和乡镇的审核,确保创建质量;进一步完善卫生城镇退出机制。三是强化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各地要加快卫生创建与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要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真正做到创卫为民,惠及全民。
培训班特邀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专家就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流程、要点、考评细则以及国家卫生城镇标准释义作详细解读。各盟市爱卫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各旗县(市、区)爱卫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
供稿人: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