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年)》等要求,进一步推动健康内蒙古行动有关工作落实落地,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会同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健康内蒙古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健康内蒙古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健康内蒙古行动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实施各专项行动,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召开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负责)
(二)组织开展健康内蒙古行动2022年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工作。(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负责)
(三)组织开展健康内蒙古行动2023年专项督查。(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负责,推进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四)建设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按照《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任务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五)继续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工作会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制订印发政策文件
(一)印发《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实施方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团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寄生虫病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四)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五)印发《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3年推进方案》(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健康内蒙古行动典型经验案例征集工作。(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负责)
(二)坚持关口前移,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三减三健”行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等健康科普,拓宽健康科普渠道,创新健康科普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四)持续推进健康内蒙古行动宣讲员队伍建设。(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负责)
(五)以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全国科技活动周为载体,结合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持续推进健康科普行动。开展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结合全区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健康专项志愿服务活动。(自治区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团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掌握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情况,计划到2023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9%。(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负责)
(七)组织做好2023年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八)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倡导无烟家庭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部署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水平,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残联等部门单位参与)
(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旗县级及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一)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积极争取中央清洁取暖资金。继续推进钢铁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满足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二)开展旅游气候适宜性研究评估,推进内蒙古地区“中国天然氧吧”技术评估和创建申报,开展常用生活气象指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旅游气象指数、紫外线辐射等级(指数)预报。(自治区气象局牵头负责)
(十三)深入推进季节性气传致敏花粉浓度等级预报,探索开展其他气象高影响疾病气象预报服务,推动建立健康医疗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自治区气象局牵头负责)
(十四)落实《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促进“两癌”早诊早治。开展“艾梅乙”母婴传播防治工作,增进广大妇女健康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妇联等部门单位参与)
(十五)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进货查验电子台账;继续加强智慧监管,全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依托内蒙古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展生命教育、自护教育、心理咨询,中高考减压、青春自护、健康守护等线上线下行动。(自治区团委牵头负责)
(十七)组织500名自治区级劳模、500 名职工开展示范性疗休养活动,带动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万名劳模工匠和技术工人、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着力促进职工身心健康。(自治区总工会牵头负责)
(十八)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能力,精准实施全区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做好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残联牵头,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参与)
(十九)开展2023年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紧抓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被治理企业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好超标岗位处理并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推进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和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继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从工作场所角度出发,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以健康企业为载体更有效率地促进防治水平的提升。(自治区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保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等专项行动。推动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依托老年大学、老年健康大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媒体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维度推进老年健康教育,提升老年健康素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
(二十二)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策略、新冠疫苗免疫策略、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等法律和知识的科普,提高疫苗接种率和覆盖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持续探索“物业+养老服务”“家政+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家政企业参与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以第三方运营为主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推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和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争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项目纳入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名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加快我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完成盟市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选拔培养,成立自治区级师资专家库。打造自治区级、盟市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计生协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活动,加强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提高AED机在公共场所的覆盖率,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救护员”“世界急救日”等活动,参与重大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救护自愿服务工作。抓好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融合发展,提升无偿献血科学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自治区红十字会牵头,自治区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 科协、呼铁局、民航内蒙古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参与)
(二)围绕“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健身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食源性疾病预防、合理膳食、科学营养等为重点,做好营养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科协、内蒙古营养学会、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组织好第十五届全区运动会群众体育比赛。做好首届全国全民健身大会和各项全国赛事活动的选拔、组队、参赛工作。(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全区妇幼健康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持续实施青少年润心成长计划。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行动的有关要求,推动《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若干举措》落地见效,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朋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继续打造“润心大讲堂”“周五家长汇”等家校社共育品牌栏目。(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
(六)完成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视力普查全覆盖。开展全区“爱眼日”“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组织专家宣讲团成员入校完成宣讲,广泛开展爱眼护眼等宣传教育;完成2022年全区各盟市综合防控近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
(七)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八)持续开展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全区广场舞大赛、群众歌咏展演活动,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九)推动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组织送健康理念、 送健康知识、送健康服务到基层活动,开展义诊咨询、健康知识科普、改善妇女儿童就医条件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服务。(自治区妇联牵头负责)
(十)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兹海默病日、“敬老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老年健康达人评选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一)组织开展全国高血压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慢阻肺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广电局等部门单位参与)
(十二)继续开展“好家风·健康行”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家庭健康宣讲活动,提升家庭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自治区计生协牵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妇联等部门单位参与)
(十三)开展健康内蒙古行动中医药(蒙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