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科尔沁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11月15日,科尔沁区民政局组织召开科尔沁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暨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第三方的运营资质等内容进行解读。
会议要求,一是要做好调研、布局、谋划工作。各街道、社区、运营第三方要对辖区内老年人的需求层次和需求类别开展深入调研工作,以此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切入点。二是要做好各项服务的统筹安排。除“六助”服务以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要做好各项日常文化活动、志愿服务项目、适老化改造及居家上门服务的开展,保障各项服务工作效果。同时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街道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单位,要做好监督、指导,通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建立良好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科尔沁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健康通辽行动推进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