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开始,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为告知承诺制,即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旗卫生健康委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0日内对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指导、帮助、督促市场主体按照承诺内容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承诺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期间,执法大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对非诚信经营单位及时纳入诚信管理系统。
截止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发放、延续、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3个,通过加大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各公共场所基本符合相关承诺要求。
通过此项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了诚信度。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乔永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