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审批服务,降低准入门槛,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直接取消诊所设置等3项审批,开办诊所不再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旗县市区。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和容缺受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
三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通过精减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广电子化审批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证照分离”工作开展后,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在简化办事手续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包善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