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集宁区卫健委通知,获悉:孙某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被我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了尽快寻找孙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孙某自述行程:
9月28日—29日,均在呼和浩特市活动,其中9月28日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丁某某采集核酸样本。
9月30日,18:57乘坐K56次列车(座位号:01号车厢118号)于20:30到达集宁南站,出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乘坐孙某某电动车返回集宁区家中无外出。
10月1日,全天居家无外出。
10月2日,10:30步行前往鼎盛公寓附近核酸采集点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附近水果摊位购物(支付时间:11:08),之后步行前往温馨丽园小区附近穗客生鲜超市购物后(支付时间:11:21)步行返回家中无外出,23:00被我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孙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孙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