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通知,获悉:王某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被我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了尽快寻找王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王某自述行程:
9月30日,19:00左右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刘某某为王某送外卖,之后王某在呼和浩特市活动。
10月1日,10:00左右与王某某自驾汽车从呼和浩特市出发,于12:00左右到达集宁南高速口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自驾汽车前往解放大街德盾防盗门店,15:00左右从德盾防盗门店自驾汽车返回集宁区家中无外出。
10月2日,全天居家无外出。
10月3日,9:30被我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王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王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