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日,集宁区流调转运组第三流调小组接到集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获悉: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高某某、乔某某目前被我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了尽快寻找高某某、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高某某自述行程:
10月1日,10:18从呼和浩特站乘坐C646次列车(座位号:02车14D,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同车厢乘坐该趟列车)于11:39到达集宁南站,到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支付时间:12:29,支付名称:军),下午居家无外出并向社区进行报备。
10月2日—3日,进行居家隔离,3日19: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乔某某自述行程:
10月1日,10:18从呼和浩特站乘坐C646次列车(座位号:02车15F,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同车厢乘坐该趟列车)于11:39到达集宁南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建桥街锦江酒店(支付时间:11:59,收款名称:珍),12:00左右乘坐霍某某汽车前往学府花园小区附近凯丽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后在酒店内超市购物(支付时间:12:26,支付名称:茉莉花1584744****),之后返回房间在外卖平台订餐,餐后步行前往学府花园公交站乘坐7路公交车,在兴工路小学站下车(支付时间:13:42),13:50到达水语山城小区附近华图教育培训机构开会,之后步行前往附近超市购物(支付时间:17:56,支付名称:小尚梵盛超市),18:30步行返回华图教育培训机构,20:30步行返回凯丽酒店途中前往两家超市购物(支付时间分别为:21:17、21:18,支付名称分别为:万锦生活超市、茉莉花1584744****)后返回酒店房间无外出。
10月2日,从酒店步行前往学府花园公交站乘坐7路公交车,在兴工路小学公交站下车(支付时间:8:40),8:45到达水语山城小区附近华图教育培训机构开会后返回酒店,15:41从学府花园公交站乘坐7路公交车前往兴工路小学公交站,之后步行前往华图教育培训机构,随后从培训机构乘坐出租车(支付时间:17:48,支付名称:鹏程万里)前往长虹花卉市场核酸检测点位进行核酸检测未果,18:00左右步行返回华图教育培训机构,之后乘坐霍某某汽车前往凯丽酒店,18:3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高某某、乔某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高某某、乔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