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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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做好近期来返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控政策
从即日起,对7日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实施以下管控政策。 (一)对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包头市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巴尔虎右旗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呼伦贝尔市其它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每日核酸检测。 (五)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来返我市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每日核酸检测。 (六)对赤峰市区、林西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七)对河北省张家口市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九)对有天津市、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居史来返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 (十)对区内其他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旗县市区,建立人员台账,采取3天自我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 落实以上管控措施时,除明确核酸检测方式的以外,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均在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在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人员管控政策
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来返要求
所有从盟外来返锡市的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嘎查、分场、酒店宾馆报备,并提前填写锡林码返乡报备二维码(报备码和联系电话附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后采取3天自我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来返锡市后48至72小时内完成),期间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会、聚餐、最大限度减少个人流动。 请广大市民严格履行报备义务,提醒身边亲朋好友主动报备,不瞒报、不谎报健康状况、就诊史、接触史、旅居史、行程轨迹等信息。对于故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我市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锡林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官方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配合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附锡林浩特市指挥部和各街道、苏木镇场咨询电话:
额尔敦街道:13474794218;13644799011 宝力根苏木:15147995346;6950269 白音锡勒牧场、巴彦锡勒街道:0479-6850503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