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划定并调整部分地区风险等级,划定调整后的风险区为:
高风险区:祥和东方C区9号楼、虎山嘉苑15号楼、巨德新城A区25号楼、水语山城二期41号楼、新电路74号12排、内蒙古天洋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水语山城一期3号楼、水语山城一期19号楼、解放路183号小黄楼、怀远路工行家属楼、馨泰小区6号楼、民建路3号单体楼、新时代家园24号楼、章盖营苹果数据项目中心、家合欣苑A区13号楼。
除上述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