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近日印发《通知》,紧急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亿元,确保受疫情等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原则,妥善高效解决城乡群众、低保边缘群体突发性、紧迫性、暂时性生活困难问题;要对重点保障对象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要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要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变化,及时落实价格临时补贴等有关政策;要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将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事办早办好。
马俊峰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本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地加大临时救助 “救急难” 工作力度,确保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