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进一步完善我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建立符合传统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医师考核制度,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8〕11号)同时废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