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保护受种者权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2024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修改完善,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本通知正式印发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自治区疾控局卫生与免疫处。
联 系 人:毕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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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