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放射诊疗许可事项个别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公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放射诊疗许可事项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时,对缺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材料,但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签署《放射诊疗许可容缺受理承诺书》后,先予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材料后,审批部门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颁发相关证照。
特此公告。
附件:放射诊疗许可容缺受理承诺书
2022年7月6日
附件字23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