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4-0458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内卫办发〔2024〕2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4-0458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内卫办发〔2024〕2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着力推进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信访工作法制化、切实精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照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关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安排,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对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做了全面梳理,对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内卫办字〔2020〕204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的通知》(内卫办字〔20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
3.答复文书模板(2024年版)
2024年7月29日